婚房里的强奸案

 驾驭美好   2025-04-20 17:14   68 人阅读  0 条评论

  2023年5月2日下午3点,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,一对年轻男女走进了县城里一栋居民楼。

  电梯一进一出,两段视频,两人的关系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。

  他们本是刚订婚的情侣,男生27岁,女生24岁。前一天办完订婚宴,案发当天的午饭,也是两家一起吃的,按照大同风俗,女方回请男方,叫「请女婿」。吃完午饭,他们进入的房子,是男方准备的婚房。但就在当晚10点52分,女生报警,电话里她说,自己被男生强奸了。

  房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,在公安局做笔录时,双方陈述了各自的版本——他们到达房间后,因为忙订婚太累,两人睡了午觉。5点左右,男生提出发生性关系。至此,说法出现分歧。

  女生说,她拒绝了这个提议。他们之前约定过,拒绝婚前性行为。为了抵抗对方,她躲到房间榻榻米床的角落,对方抢走了她手上的被子;她大喊大叫、踢衣柜,男生让她别叫;她躲到窗帘后面,男生一把揪下了窗帘。强行发生性关系后,她想走,男生不让,她为此点燃了房间的柜子、客厅的窗帘。男生去检查火的时候,她跑出房门,电梯不来,她就从消防楼梯往下跑,跑了一层,男生就追了上来,「我大喊救命,但是没有人理。」

  但男生说,女生当时没有任何抵抗。至于点火、逃跑,是她事后情绪不稳定。

  几个月后,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,男方席某某违背受害人的意志,构成强奸罪,判刑三年。为了回应舆论质疑,阳高县人民法院还发布了一份《答记者问》,法官解释了判决的原因:双方虽已订婚,但女生明确表达过,反对婚前性行为。案发这天,男生还是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。「虽然事后双方有协商的情节,但不影响认定席某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。」

  法官的讲述,也认定了女生的说法——事后,她情绪激动,实施了点火烧卧室柜子和客厅窗帘等行为,还逃出房间,通过步梯下至13层呼喊救命,后被强行拖拽回房内。

  期间,她的手机被拿走,直到回家途中,母亲打来电话,她才重新拿回手机。

  很难说清楚,这对情侣对彼此有多少了解——从2023年1月30日相亲,到2023年5月2日案发,他们相识还不足100天。

  男生席阳,27岁。他家在阳高县龙泉镇的一个村子里,两间平房,两张大炕,父母种地,种玉米,还养了上百头猪。他有个姐姐,大他好几岁,已经结婚生子。很自然,他一直是家里最受宠的孩子。他母亲甄丽讲,「我们家孩子是老小,家里的事不用他操心,就活得自由自在,衣来伸手,饭来张口。」

  他家的话事人是他妈妈甄丽。甄丽短头发,和丈夫浓重的口音不同,她能说普通话,和她打交道,能感觉到她的温和有礼,里头也有强势。甄丽不爱社交,平常埋头在家干活,「不好出门」,所以没人给儿子介绍对象。2022年年底,她找到了县城的一家婚介所,把席阳的资料,交给了媒人孙桃花。

  没过多久,孙桃花打电话给甄丽,说有个女孩,「很适合你家儿子」。这个女孩,说的就是朱斐。

  朱斐,1999年出生,当时23岁,刚刚大专毕业。她也是阳高县本地人,和妈妈住在县城的平房里。朱斐的相亲资料,也是妈妈递过去的——她年纪小,没想着找对象。这之前,她在太原读书,在山东威海实习过一年,又到太原工作了一阵。2022年底,疫情严重,妈妈让她辞工,回了家。

  2024年1月,阳高刚下过雪,气温接近零下20度。在朱家院门口,我见到了朱斐的妈妈。她今年62岁,长头发,白发一缕缕。她说,自从「出事」之后,女儿受了刺激,精神不稳定,所以她没办法邀请我进门。我们裹着袄子,站在院子里,在呼出的白汽里说话。

  她告诉我,朱斐3岁时,她和前夫离婚,3个儿子归丈夫,女儿归了她,跟她姓。她管得严,女儿从来没谈过恋爱。「我经常教育孩子,咱们到什么年龄,办什么事。咱们是学生,不搞对象」,「她胆子小,怕得不行,就怕遇上渣男」。

  等到朱斐大专毕业,她想法变了——她过了60岁,身体越来越不好,有萎缩性胃炎,睡眠也糟。她想赶紧「给孩子安排个合适家庭」,万一自己哪天有什么闪失,女儿结了婚,她也安心。

  2023年1月31日,席阳和朱斐,还有两位母亲,四个人在婚介所见面了。这就是相亲。

  席阳和朱斐,还有两位母亲,聊了一上午,一起吃了午餐。第二天,席阳邀请朱斐出去玩。之后他们又见了几次面,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。

  甄丽看得出来,儿子喜欢这个姑娘。之前他也相亲过,但没成功,「(这次)一相就相中了,我还觉得挺好的」。

  认识第6天,也就是2023年2月5号,席阳向朱斐提出了一个彩礼的方案,18.8万,包五金。他让朱斐和母亲商量,朱斐表示同意。18.8万这个价钱,在当地算高,但也不算太夸张,为了儿子能结婚,家里咬咬牙掏了。朱斐的母亲也说了,彩礼她不留,婚后会让朱斐带回小家。

  但关系进展太快,一边谈着彩礼,朱斐也表现出了犹疑和不确信。她大专毕业,觉得在阳高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,本打算过完年,就和同学一起去西安工作,票都买好了。她还打算走,意味着这段感情在她心里的分量没那么重。

  席阳挽留她,让她留在县城工作,她没有同意。但出发前夜,她母亲拦住了她。母亲的意思是,她既然相亲了,找了个对象,就不要再出门了,留在阳高好好恋爱,在本地找个工作也行。

  朱斐最初很难接受,她在微信里跟席阳抱怨,阳高的工作机会少。席阳建议她去做淘宝客服,或者去移动联通营业厅工作。她找到一个招聘信息,发给了席阳,是县城一家公司招聘办公室人员。

  交往时,他们呈现出不太一样的爱情观。甄丽说,她儿子比较大男子主义,挑选对象「也很严格」,浓妆艳抹的、穿衣服露肚脐眼的女孩,他不喜欢。他挣得不多,但却说,只要朱斐愿意,她可以不上班,他来养家。甄丽问他,朱斐人怎么样,席阳说的是,「收拾屋子啥的,这方面还行」。朱斐也在微信里问过他,哪个瞬间对自己心动?他说的是,看到朱斐为他整理好卫生间的洗漱用品,他很感动,还拍了照片。但这个答案,朱斐不满意,她说,你娶的是老婆,不是保姆。

  性,以及两个人关系的尺度,在他们交往的三个月里,始终没有达成统一。

  认识半个月,朱斐就在微信里明确告诉席阳,「咱们也说好,拒绝婚前性行为」,席阳回复了一句,「领证了就是夫妻了啊」,发了三个捂脸的表情。但朱斐的语气很认真,「不出轨,不家暴,不骗我,给我撑伞,别到时候撕烂我的伞」,「想好,结婚是很认真的事,别一会一个样」。

  但男方母亲甄丽,愿意相信另一个版本的故事。案发后,她在网上发帖求助,说席阳与朱斐相识后不久,就去过县城那间空置的婚房,因为她有一次去,看到门口拖鞋的位置动过了,床上有两床被子,床单上有女生的长发。她当时挺高兴,觉得两人感情好,是好事。但后来,她这个说法逐渐演变成「他俩同居过」、「他们都在一个被窝里睡过」——案发后,男女双方的笔录都显示,他们此前未发生过性行为。

  这3个月里,钱,是双方之间另一个矛盾之源。

  席阳与朱斐的聊天记录里,常常谈到钱。认识第一周,他们就在讨论彩礼的价格,当地习俗要给新娘买新衣服,衣服该是多少钱,婚礼时上车、下车又是多少钱,婚戒多少钱……男方应下了18.8万的彩礼,但甄丽说,她家养猪,猪价不稳,收入也有大小年,平均下来一年大概能挣六到十万,这几年花得多,彩礼家里一时拿不出来。订婚时要先给十万,家里没有,她问,能不能先给58000元,朱家不同意。最后甄丽卖了34头猪,又找席阳的姐姐借了3万,凑了10万。

  另一个争议是房子。席家为儿子准备的婚房,是席阳单独所有,2023年4月,朱家提出,想在房本上加名字。对这个要求,甄丽不舒服,觉得他们要得太多了,但也不好意思撕破脸,怕婚事黄了。她说,等他们感情稳定了,结婚一年再加名。但女方看来,这个承诺比较虚,他们希望朱斐的未来有个保障。

  于是,在5月1日的订婚宴上,双方闹得「不太高兴」——在宴席上,媒人孙桃花拿出已经写好的信纸,一式两份,作为契约,上面写着:席阳本人与父母亲,承诺并同意,席阳与朱斐结婚一年后,房本上加上朱斐的名字。

  当时朱斐的大哥也在,看到这张纸上的内容,他指出,「一年后」这个说法不合适,一天也可以是「后」,几年也可以是「后」,他建议,划掉这个「后」字,在结婚一周年当天加名。

  两家就这个「后」字掰扯了很长时间。甄丽不高兴,「当时我就有那个心思,今天别订婚了」。当然她没说出来。他们家每个人都签了字,订婚宴就这样结束了。

  接着就是第二天,两家一起吃过午餐,席阳让朱斐陪他去自来水公司,补办家里水表的票据。补完了,他说怕丢了,让朱斐陪他去新房,把发票放下。下午,强奸案发生。

  朱斐的母亲是最早知道此事的家属。案发后,下午6点51分,她做好了晚饭,纳闷女儿怎么还不回家,给她打电话,过了好一会儿才接,一接通,那边「哭得撕心裂肺」,朱斐说:「妈,我被席阳给强暴了」。妈妈安慰女儿,「不要哭,不要着急,回来再说」。

  晚上七点多,席阳开着车,送朱斐回家。朱斐母亲没有让他们进家门,而是让席阳把车开到了僻静处——她说,那天,朱斐的三个哥哥都在家,她怕他们打席阳。她想和席阳谈谈,但当时她知道的信息很少,只是电话里朱斐的一句话,她被强暴了。

  谈话时,席阳开了行车记录仪,朱斐和她母亲不知道。5月2日晚7点27分,录音开始。

  这段谈话大概有半小时,一直是朱斐母亲在说话。她大概是这样讲的:

  「都跟你说过多少次了,慢慢地交往,给对方安全感、信任感,(你这样)只能带来反感。」「你不该得到的,你提前得到了……你要把我闺女一生毁了,说明你原来都不打算娶,你不敢担这个责任。你要是现在做了(发生性关系),房本不敢那啥(加名),那你就是玩儿。你说玩,咱们就玩?」

  「明天民政局不上班,后天上班。后天我们去把结婚证领了,再写个约,把房本(加上朱斐的名字)……等(你家)下一批猪卖了,把钱(剩下的8.8万彩礼)给我拿过来。明年你们举行婚礼(2023年是朱斐的本命年,当地风俗认为,本命年不宜结婚),就行了。」

  她说话的间隙,席阳一直在附和,表示同意。朱斐没怎么说话,一直在哭。半个小时录音里,就听见她说了两句话。一句是,她跟母亲说,「妈,他不让我回家」。母亲希望把事了了,俩人尽快结婚,但朱斐说,「我不同意,我要是有啥变动呢?」她母亲问她,「能有啥变动?」

  转折发生在事发当晚。从这一晚开始,变成了两位母亲、两个家庭的战争。

  晚上8点多,席阳到家,进门就找房本。母亲甄丽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了,他说,要给朱斐在房本上加名,他们发生了性关系。席阳把甄丽拉到车上,让她听行车记录仪的录音。听完,甄丽很生气,「把孩子吓成什么样了」,她觉得既然订了婚,(性关系)是可以发生的,但对方把它作为讨价还价的工具。

  县城另一头的朱家,朱斐一直在哭,朱斐母亲心疼,也着急。她一直在等,等他们的电话,打来道歉,说他们会妥善解决、弥补,但她没等到——她说自己要的是一个态度,是尊重,是女儿婚姻的保障。

  夜里10点多,她不想等了,主动打给甄丽,但甄丽说,他们成年了,订婚了,「发生这点事也正常吧」,她说自己女儿(席阳的姐姐)就在订婚后和未婚夫住在一起。这话让朱斐母亲很生气,「你们闺女这样正常,我家闺女这样就不正常」,这事不解决,她就报警。「你想咋弄就咋弄吧」,甄丽回复她。

  晚上10点52分,朱斐母亲真的报了警。10点55分,警察打给席阳,是他姐姐接的电话,否认了强奸——为了保护儿子,甄丽把席阳的电话卡卸了,换到了自己手机上。无论谁想联系席阳,都由母亲代为回应。

  事发第二天,5月3日,朱斐的大哥找到朱家,再次提议,给朱斐房本加名、付彩礼,两人结婚。但席家不同意,甄丽觉得被要挟了,「他们咄咄逼人,我接受不了」。朱斐的大哥愤怒地离开了,走时他说,自己在北京有房,在当地也认识人,甄丽回击他,「你看你开那车,5000块都没人要」。席阳的姐姐还报了警,告朱家诈骗,警方没有立案。

  事发第三天,5月4日,情况有了变化——法律规定,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不超过3天,如果3天内不撤案,就要进入司法程序。警方也不想把事情闹大,4号晚上,在阳高县一位民警的调解下,两个家庭达成了和解方案:第二天上午,双方在县城行政中心,签一份合同,男方承诺在房本上给朱斐加名,并注明共同所有,在公证部门公证,双方领结婚证,此事结束。

  但很巧的是,房本不在当地,它被席阳姐姐带到了她的居住地北京。她要当天从北京赶回,送还房本。席家称,这是她拿其他文件时不小心带走的,但朱家认为,这就是故意的。

  总之,5月5号上午,朱斐一家在民政局门口等到了快12点,席阳和他姐姐以及房本都没出现。朱家人生气地回了家。此后,该案进入司法程序。(为保护受访者隐私,朱斐、甄丽、席阳均为化名)(本文转载自:公众号坏姐姐来了 作者:林松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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